2025-03-14 08:05:48 | 瀏覽:次
發(fā)布者:劉忠鈺 來源:廣西招生考試院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、招生考試院(考試中心、招生辦):
按照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(yè)選考科目要求指引(通用版)〉的通知》(教學廳函〔2021〕27號)和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廣西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桂政發(fā)〔2021〕24號)要求,為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,增強考生選科和人才培養(yǎng)的精準匹配,促進高等教育和基礎教育人才培養(yǎng)的有效銜接,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匯總整理后,編制了普通高校2027年擬在廣西招生專業(yè)(類)選考科目要求指引[含本科層次、高職(???層次]。現(xiàn)予以公布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選考科目說明
2027年我區(qū)統(tǒng)一高考繼續(xù)實行“3+1+2”模式,其中,“3”為全國統(tǒng)考科目語文、數(shù)學、外語3門;“1”為選考科目中的首選科目,考生須從物理、歷史2門科目中任選1門;“2”為選考科目中的再選科目,考生須從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學、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。
二、選考科目要求
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專業(yè)(類)選考科目要求。普通高校根據(jù)相關專業(yè)(類)的人才培養(yǎng)需要,對選考科目可提出以下要求。
(一)“不提科目要求”,表示考生在首選科目物理、歷史中任選1門,在再選科目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學、生物學中任選2門即可報考。
(二)“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”,表示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包含要求的1門科目方可報考。
(三)“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”,表示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包含要求的2門科目方可報考。
(四)“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”,表示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包含要求的3門科目方可報考。
三、其他
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(yè)(類)選考科目要求供參加我區(qū)2027年統(tǒng)一高考的學生選科時參考使用,學生可根據(jù)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,結合普通高校及專業(yè)(類)的選科要求,合理確定選考科目。2027年統(tǒng)一高考將按此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錄取,如無重大調整變化,不再每年組織編制。2025年、2026年統(tǒng)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仍以《自治區(qū)教育廳關于公布普通高校2024年擬在廣西招生專業(yè)選考科目要求指引的通知》(桂教考試〔2022〕9號)所編制的招生專業(yè)(類)選考科目要求作為參考。
在我區(qū)實際招生的普通高校、專業(yè)(類)、選考科目要求,以及普通高校相關專業(yè)(類)是否在我區(qū)分別安排物理類和歷史類招生計劃,以招生院校當年在我區(qū)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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